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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运营商支付公司已经被罚两家:联通支付违反四项规定领了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2018年6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联通支付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支付结算类违法,被处以罚款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2018年6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联通支付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支付结算类违法,被处以罚款5万元。

  罚单信息显示,联通支付违反了四项规定。

  (一)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资质审核、风险评级、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外包业务管理、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特约商户培训、检查制度和交易风险监测系统,发现特约商户疑似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受理终端管理制度,或未能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造成特约商户违规使用受理终端的;

  (六)未按规定落实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和管理责任的。

  截至发稿时,三大运营商的支付公司已经被处罚了两家。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2017年12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罚款5万元。


  被罚主要原因是,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开立个人支付账户未按要求留存客户身份证影印件;为金融机构,或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客户参与和包券领取活动时,未经客户同意开立支付账户等违规情况。

  目前仅剩下中国电信旗下的翼支付未有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